免費法律諮詢推薦》好律師法律諮詢網|車禍處理程序及車禍賠償、和解建議
不論是機車還是汽車,現代人幾乎都會有一台交通工具,而難免會因為一時的不注意或是運氣不好而遭遇到車禍事故。
事故發生了怎麼辦?後續的車禍理賠、車禍和解以及車禍賠償又該怎麼進行?
現在可以直接撥打電話詢問好律師法律諮詢網,先在電話進行免費法律諮詢,讓車禍的當下不至於手忙腳亂,而錯失應該做的處置。
並且事後還可以跟律師直接約在律師事務所面談做實質上的諮詢唷。
去年四月底發生車禍,本來已經談妥由對方賠償我部份車損,而我當下也還沒有保自體車險,所以事後車輛的維修還是必須向對方追討賠償。
另外也由於我很衰的沒有受傷,少了刑事告訴的權利,所以對方之後也就人間蒸發。
最近接觸到好律師法律諮詢,於是想說詢問專業律師,看看我索賠的機率大不大吧!
我除了詢問自己本身的案件之外,也額外詢問律師一般人遭遇車禍應該怎麼處置,倘若自己又沒有保自體的車險,後續的索賠又該怎麼進行。
只可惜當初不知道好律師諮詢服務網。
如果當初事發當下跟事後談和解的過程當中,我能夠先詢問好律師法律諮詢網的話,就能夠更保證自己的權益,而不會弄到現在如此麻煩。
喜歡我們的話,歡迎追蹤我們的社群,美食/旅遊/料理/生活不漏接~
- 柒柒夫妻獨家優惠:點下圖看詳細優惠資訊
好律師法律諮詢網是什麼?
好律師法律諮詢網是由一群律師發起的聯盟,透過免費的法律服務,幫助不熟稔法律程序的當事人在案件發生時最前期,能夠保障自己的法律權益。
而好律師在各個縣市幾乎都有服務,我當天前往的是位於台北服務地點的吉訟法律事務所。
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網站
好律師法律諮詢網所提供的法律諮詢是免費的,但僅限於存在的事實,如果是新聞報導、或是考題諮詢,好律師這邊沒辦法解惑唷!
諮詢區分為電話諮詢跟律師面談諮詢:
- 電話諮詢:由法律專業人士為當事人解答一些程序上的疑問,例如車禍事故怎麼處置、鄰居爭吵鬥毆該怎麼保全證據等。
- 律師面談:案件發生後,如果電話沒辦法解答,律師可能會約當事人至律師事務所免費諮詢三十分鐘,簡單釐清一下案件應該準備的方向。
▲ 可以詢問的方向並不設限,不分刑事、民事以及行政訴訟。
事發當下可以撥打電話免費法律諮詢
一個糾紛發生時,民眾往往依照自己的社會經驗跟習慣來處理,但事實上依照自己的常理有可能是違法、無效甚至是落人把柄的。
所以不妨在事發的當下,諮詢好律師請教該如何處置,才不會措施保全證據的最佳時機。
- 案例一:
發生車禍時,下車查看並互相慰問一下對方,如果對方沒事可能沒有報警互相離開現場。
而這樣就喪失了保全證據防禦日後對方提告的可能,亦有可能違反我國相關法規。
- 案例二:
又例如親友誤觸法網,家人往往不知所措,只能到處無意義地求情,但不論求警察、求檢方都沒有用,反而白費時間而錯失了可以真正幫助親友的機會。
如果在案發當下,能有專業的法律諮詢可以詢問,自然就能幫自己或是親友,有一個比較完備的防禦。
事發後可以跟律師約時間到事務所細談案件事實
一般沒有法律相關背景的民眾,對於案件訴訟一定是比較陌生的。
哪些東西在訴訟程序上是該準備的,哪些事情其實在法官、檢察官等法律人眼中是不重要的,其實非法律專業的人一般來說真的弄不清楚。
而好律師則提供面對面免費諮詢的服務,可以簡單地幫民眾釐清應該注意的事實,並且能將應該準備以及未來會進行的程序做一個概念的介紹,讓民眾在面對可能的訴訟時,比較不會措手不及。
當天會談的地點是在吉訟法律事務所的會議室。
車禍律師推薦
而替我法律諮詢的是吉訟的主持律師張晏晟律師。
張律師的專長包含:
一般民刑事訴訟、不動產相關案件、家事婚姻、繼承案件暨財產規劃、保險法、連鎖加盟、公司股權爭議、內線交易、操縱市場、吸金暨詐欺案件、契約撰擬審閱、法律顧問及訴訟策略研擬等。
目前也在東吳大學、警察專科學校、志光補習班擔任講師,並在經濟部商業司擔任連鎖加盟契約範本審議律師。
詢問的過程當中,律師針對我提出的問題都有清楚的回答。
即使像我對法律程序跟專有名詞不甚了解,也都能耐心、深入淺出的解說,沒有因為是免費的法律諮詢而有敷衍的感受。
現在政府機關都有免費法扶諮詢櫃台,好律師法律諮詢網有什麼優勢嗎?
法扶櫃台只能諮詢15分鐘,好律師則提供半小時的法律諮詢
- 好律師法律諮詢可以到律師事務所裏頭,有半小時的時間可以盡量地向律師詢問法律問題。
受限於規定,法扶櫃台一般只能諮詢15分鐘,往往當事人可能還沒詳述自己案件的來龍去脈,諮詢時間就已經結束了。
事前可以先電話諮詢,準備好應攜帶的資料跟需要詢問的問題
- 到律師事務所面談之前,可以事先打電話給好律師法律諮詢網詢問跟律師面談時,需要準備資料跟需要問的問題。
許多當事人因為不諳法律,往往一件事情會東牽西扯、鉅細靡遺地講許多在法律人眼中不重要的小事,而案件真正要釐清的事情卻反而說得模糊不清。
這些當事人覺得重要,而在法律人眼中其實無意義的事情是可以不用說的,畢竟免費諮詢的時間有限,諮詢時還是直接切入重點比較適宜。
法扶櫃台無法透露律師資訊,資訊相較不透明
- 受限於法扶規定,法扶律師免費諮詢時無法透漏他自身的姓名等個人資訊。
民眾除非本身就很熟稔該地區的律師資訊,否則一般來說是不會認識當天排班的法扶律師的,並且也無法得知律師姓名、事務所地址以及專長方向是什麼。
倘若該律師專長是在醫療糾紛、勞資爭議,但你一直問一些很深入的智慧財產權問題,相信也很難對症下藥。
法扶律師態度可能較保守
- 在時間有限、相互並不認識,並且你也多半不會委任的情況下,很難期待法扶律師能給太多針對案件事實的建議
說真的大家就萍水相逢,法扶律師就單單只服務你這十五分鐘,以前你可能沒看過這位律師,而在不知道律師姓名、事務所地址等資訊的情況下,以後你多半可能也不會委任這位律師。
既然如此,法扶律師在諮詢上的回答可能就會更加地籠統、概念,沒辦法切入當事人的案件事實當中。
發生車禍怎麼辦?當下應該做的處置是哪些?
- 一定要報警,若有一方受傷則必須叫救護車
不論有無受傷,一定要立刻報警,千萬不要私下查看覺得沒問題就離開,即使對方同意也不要逕行離去。
- 先不要移動車輛,以照相、錄影方式保全現場證據
下車後確認對方身體狀況之後,先拿出手機對事發現場拍照存證,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幾點
- 車禍現場照片
- 車禍發生後雙方車子的位置
- 雙方車損的狀況
- 不僅外觀,車輛內部如引擎室等,最好也做個存證。
發生車禍不報警,自行和解而離去可能的後果
- 對方可能告你肇事逃逸
對方沒有受傷,刑法上的肇事逃逸構成要件就不該當了,怎麼能夠提告肇事逃逸?
但你要想一點,即使對方沒有受傷,不過如果在你離開之後,對方自己製造傷口而報警並提告,你又該如何舉證?
所以建議還是當下立刻報警,由警方做個通盤的紀錄。
- 我離開明明是經過雙方的同意,怎麼會變成肇事逃逸
這部分你要自己舉證你的離開有經過對方的同意,如果沒有明確證據指出你有得到對方的同意而離去,在訴訟上你勢必會比較吃虧。
後車撞前車,後車過失責任一定比較大嗎?
一般大眾的印象是後車撞前車比較理虧,但還是要觀察以下幾點:
- 雙方車速
倘若前車忽快忽慢,又或是行駛到一半突然緊急剎車導致後車反應不及,這樣反而前車過失責任比較大。
- 前車的動態標示有沒有清楚:
譬如緊急剎車剎車燈有無,如果前車剎車燈已損壞,導致後車無法判別而撞上,在責任歸咎上,前車反而可能比較大。
- 後車有沒有保持安全車距
假如汽車忽然緊急剎車,導致後車撞上,原則上是前車過失責任比較大。
但後車自始至終也沒有保持安全車距,一路上都是貼著前車屁股行駛,這樣即使前車緊急剎車,或是剎車燈毀損導致後車無法判別動態,在責任歸屬上,後車過失責任可能也免不了。
機車撞汽車,汽車過失責任一定比較大嗎?
- 通常汽車一方會比較吃虧,因為機車騎士通常都會受傷,而有過失傷害的告訴權。
一般大家會有個小車撞大車,大車責任比較大的既定印象。
主要是小車跟大車發生碰撞,通常受傷的一方比較大的機率是小車,以機車撞汽車為例,汽車駕駛可能毫髮無傷,但機車騎士多半會因為摔車緣故而成傷。
而受傷的一方可以提出刑事告訴,未受傷的一方頂多只能訴請民事。
民事案件當然就自食其力,而刑事告訴訴訟過程中,是由整個國家機器來調查案件。
所以即使調查到最後,或許汽車的過失責任比較低,但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責任,導致對方受傷,終究是該當刑事的過失傷害罪。
這是汽車駕駛比較吃虧的地方。
初判表有法律效力嗎?是否能當作車禍理賠依據?
- 初判表在實務上是沒有法律效力的,並且警方製作的初判表也是有記載錯誤的可能。如果要釐清事故責任歸屬,仍以「車禍鑑定報告」為宜。
車禍鑑定的申請,可以透過警方向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請鑑定,但這部分需要負擔新台幣三千元的鑑定費用。
如果案件後續進入司法程序,也就是進入地檢署的偵查之後,檢察官會直接案件送交通鑑定,這部分就毋須當事人負擔鑑定費用,而是由國庫支出。
車禍和解應該注意的事項
如果車禍時你有保第三責任險跟自體車險,就民事賠償的部分,後續的和解跟理賠事宜是幾乎都有人幫你代勞。
但倘若真的當初沒有保險,車禍之後的和解該如何進行,以及當中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,我整理一下我詢問律師後得到的建議:
該怎麼和解?會建議訴訟外和解嗎?
- 訴訟外之和解,一定要到法院、地檢署或是鄉鎮市公所的「調解委員會」聲請調解。
車禍案件或是糾紛還沒有走進司法程序,或是即使進入司法程序,而雙方均有和解的共識及意願,可以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。
原因在於一般人可能對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並不熟悉,假如沒有約定清楚,對方可能沒有賠償就人間蒸發,而你也索賠無門,一樣提出民事告訴才能索取賠償。
又或者你賠償了對方,雙方民事達成和解,但對方的刑事案件並沒有撤告,這樣事情沒有解決,反而更加的麻煩。
所以如果要談和解,建議還是要到調解委員會,而通常假設案件有報案的話,警察都會主動幫忙向調解委員會申請。
在調解委員會製作的調解筆錄,等同法院的判決,未來如果對方不履行約定,也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,省了許多訴訟程序上的麻煩。
而如果雙方有調解意願,並且均不追究,也可以在筆錄上載明雙方各自拋棄刑事、民事告訴權利,避免和解後又被對方提告。
在警察局內和解可以嗎?
還是不要唷,原因同上一部份,在警察局和解跟妳在外面咖啡廳、速食店自己簽和解書其實沒兩樣。
建議還是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,必且在調解程序中完成和解並製作調解筆錄,這樣才有效力唷。
對方不履行和解契約怎麼辦?
這就是沒有在調解委員會和解的缺點,私下和解其實是沒有法律效力的,事後如果要依私下簽立的和解書請求民事賠償,你還是必須要到法院訴請民事訴訟。
而這中間會多非常多的法律程序,但這些通通都是可以避免的,就是要在調解委員會談調解。
不論是在法院、地檢署、或是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調解,只要是在調解委員會達成的調解,調解筆錄都等同法院判決的效力。
即使對方不履行,你也可以拿這紙筆錄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所以千萬不要怕麻煩,想說省事私下簽個和解書就好,假如雙方真的有和解的共識,一定要到調解委員會辦理。
車禍後續維修理賠事宜之進行,該如何保障權益?
對方或對方保險公司願意賠償金額很不合理,又或是對方態度很差,我該怎麼辦?
- 什麼是賠償金額不合理?我以最嚴重的死亡或是殘廢來舉例。
依據現行的汽車強制險,死亡或是殘廢理賠金額最高是兩百萬元。
假設某甲因為車禍而發生不幸,對方也願意賠償220萬元,乍看之下肇事者好像真的盡了全力來彌補造成的傷痛,但實際上他只出了20萬元,其餘200萬則是汽車強制險的理賠。
而這種情形要說他有多盡力賠償,相信依照一般人的經驗法則,也不會覺得某甲有任何誠意。
- 又或者你只是單純受傷,例如摔車擦傷,但對方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,跟他索賠他也毫不在意,或者找不到人,又該怎辦呢?
這時候一定要進入刑事訴訟的程序,有一個刑事案件的追訴,對方才會感受到壓力。
因為如果刑事案件在地檢署調查、法院審理時,對方倘若不到庭,國家是可以發動拘提或是通緝的。
也因此通常案件進度司法程序之後,對方是一定會出面的,而有見面就能有一個比較有效的溝通來達成請求賠償的目的。
進原廠維修是否會比較有利於後續的民事求償?
當然這是一定的。
因為原廠的背書相較於民間修配廠自然公信力高了許多,並且原廠針對車禍車輛的維修,也不會因為車主的意志而有所增減。
在維修的報價上也會完全透明,未來走上民事訴訟,法院一般也會當然採信原廠的資料。
但是如果你的車輛沒有額外保自體車險,相信一般人多半會選擇較經濟的民間修配廠維修。
畢竟這筆車損的賠償領不領得到還是兩說,倘若求償無門,自己又先貼了一大筆錢在原廠維修,相信許多人會有所掙扎。
所以通常比較保守的作法可能大家還是選擇到民間修配廠維修,這部分就要注重以下幾點:
- 維修的部位跟車禍事件要有因果關係
假設對方撞到你的前車頭,結果你順便修了排氣管跟後保險桿,我想這不僅對造覺得不合理,法院自然也很難去採信。
- 工資跟零件要分別記載清楚,以利折舊計算
主要是因為車輛都必須算折舊,零件的更換屬於折舊的範圍之內,所以必須求償的額度就會有所受限;而工資跟烤漆不算折舊,因此可以全額求償。
倘若工資跟零件在估價單上混淆在一起,沒有一個明確的分界,後續民事訴訟上,就會非常麻煩。
以上,是一般人碰到車禍案件可能會遭遇到的狀況,希望能幫助到大家。
但每個人遭遇到的事件不同,以上只能做通盤的概念性介紹。
倘若真的運氣不佳遭遇了車禍案件,建議大家可以直接到好律師法律諮詢網的網站,或是撥打好律師法律諮詢的電話,才能更精準地針對自己的案件做解說唷。
另外若是遇到
當然遇到車禍最省力的方式,還是建議花點錢保個第三責任險跟自體車險吧。
這樣不論是對方的車損、或是自己的車損,都有保險公司替你代勞,就不用後續自己額外跑這麼繁雜的法律程序了!
覺得文章不錯、對您有幫助的話,別忘了追蹤我們看更多~